阜南县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瓷砖买卖纠纷
2021年9月9日,阜南县阜南县消保委园区分会接到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转来投诉,投诉人方先生称,今年8月份其在阜南县某购物商场购买某品牌瓷砖,商家当时承诺产地是广东的, 因瓷砖铺贴地面一周时间出现质量问题,后通过打厂家400电话咨询、使用防伪码等方式查询到产品产自广西,找商家理论没有给出解决方案,消费者认为商家欺诈,现在瓷砖贴完后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承担,要求退货处理,请执法人员帮助处理解决。
接诉后,阜南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要求其提供票据等证据资料,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投诉人于今年八月份在阜南某商场总计花费13000元购买某品牌瓷砖,其中花费9000元购买了有争议的瓷砖,其余的瓷砖未贴。根据其提供地面装修照片,无法判断瓷砖有质量问题。
随后阜南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又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称,她承诺过投诉人所购瓷砖是广东厂商的品牌,并且其持有该瓷砖相关质检合格证明,并解释该瓷砖是广东厂商设立在广西的分公司生产的,没有说产地是广西的,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另外,投诉人家地面瓷砖贴的不平整是工人的原因,与瓷砖质量无关。
消保委人员指出,投诉人在商家送货时已经查验,况且瓷砖已经使用,存在一定的过错,退货存在难度,而商家负有未将瓷砖产地告知清楚的责任。经过多次耐心调解,2021年9月15日,商家同意赔偿投诉人2000元,并对投诉人尚未使用的瓷砖进行全款退货,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