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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又双叒”为本地企业挽回6.5万元经济损失

2021-09-10   作者:毕启胜   浏览:3550

  9月8日,经县市场监管局成功化解我县某工程企业与安庆市某钢构企业的工程纠纷,为我县工程企业挽回6.5万元经济损失。

   2021年8月中旬,我县某工程企业周总向我局求助,称自己2021年6月份从安庆某钢构企业进货的一批货值70多万元的钢构,在施工中该批钢构出现油漆脱落现象,经仔细检查,发现钢构型号与约定的不一致,遂停止施工与售货企业联系,可对方不承认钢构型号存在问题,只愿意帮助修复油漆脱落问题。经朋友提醒,多次索赔无果的周总遂向我局求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认为此事虽然属于工程质量问题,且货物交货地不在本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范围,但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疫情时代本地企业发展,于是指定专班为该企业提供维权指导。

  专班工作人员2次深入施工现场,对油漆脱落钢构拍照取证,对比被投诉钢构与其他同类工程钢构情况。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工作人员多次咨询县住建局等工程监管单位及其他钢构企业,全面详细了解钢构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并调阅了采购合同。在调阅合同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虽然双方合同中未注明钢构型号,但合同中明确规定该批钢构“供货方按图纸制作”,且图纸中明确了该批钢材型号。至于供货方所提供的这批钢材型号,可以通过鉴定检测确定。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双方走上了谈判桌。最终,安庆某钢构公司补偿我县某工程公司6.5万。我县某工程公司对维权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初步统计,自疫情爆发以来,我局已陆续为本地口罩生产企业、汽车修理企业共计挽回135万元经济损失。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统筹、双胜利。(撰稿:毕启胜,审核:邹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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