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园区办接到县局转来投诉,投诉人卢女士称,今年8月17日在阜南县城某商场订了一套橱柜,交付订金14800元,商家承诺可以随时退款,后觉得不合适要求商家退款处理,商家却告知在20天内退款,消费者投诉要求让商家尽快退款,请执法人员调查处理。
接诉后,园区办执法人员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让其提供票据等证据资料,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随后执法人员又与商家取得联系,将商家约谈至园区办,商家称,投诉人购买的产品其能够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承诺过不买可以随时退款,由于该店是合伙生意,投诉人的退款诉求,他需要和合伙人商议,所以需要时间。
执法人员指出,商家要依法合规经营,诚信待客,生意才会越来越好,否则,很难做强做大,并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最后商家承诺8月27日将钱款全部退给投诉人,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