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消保委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就泾县某食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对其负责人展开约谈。
约谈会针对该企业近两年消费者投诉增多现象以及发生经营标签不合法食品、不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县消保委重点强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经营者义务等相关法律规定,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读本,希望企业提高思想意识,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表示将积极整改,加强自身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相关制度,并加强培训和自查,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