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 消费调解暖人心

2021-08-18   来源:青阳县消保委   浏览:2044

3月2日,青阳县朱备镇居民徐某到青阳县消保委杨田分会投诉,称其母亲在超市购买的“春蕾”牌烟花点燃后未响,上前查看时突然爆炸导致眼睛受伤,已前往上海某医院进行了治疗,请求消保委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超市展开调查。经查该店销售的烟花不符合强制性生产标准。工作人员现场查封了库存的烟花,并对该批烟花的进货来源与经销商进行了调查。为了让受害人尽快接受治疗,工作人员建议待受害人出院疗养时再商讨赔偿事宜。
     7月26日,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工作人员出示了该案件的调查结果和证据案件的责任认定提出了明确意见,并向双方讲解了《消法》产品质量法关规定。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烟花生产商同意一次性赔偿徐某医疗、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和伤残补偿金等费用共计十五万元,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在和谐的氛围中签定了投诉调解书。生产商于8月17日一次性付清赔偿费用,至此该起烟花伤人投诉案得圆满解决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