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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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2021年太湖县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的公示

2021-08-05   来源:县消保委   浏览:8680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根据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的要求,县消保委自4月份开始启动全县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经企业(店)自愿申报、各消保委分会(辖区市场监管所)初审、消保委秘书处复审核查、征询县消保委各委员单位意见,拟将以下20家单位认定为2021年太湖县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自2021年8月5日至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反映。电话0556-4181951,邮箱:406360926@qq.com
                      

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附:拟认定2021年太湖县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太湖县百里镇毛香姑娘农家院

2、太湖县妈咪宝贝生活馆北中店

3、安徽栀子花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太湖县宇辰园农庄

5、太湖县新仓镇中心幼儿园(食堂)

6、太湖县新仓康泰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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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太湖县牛镇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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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太湖县雷氏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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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太湖福来康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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