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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马鞍山市消保委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21-07-16   来源:马鞍山市消保委   浏览:11062

    根据全市各级消保委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47件,解决547件,投诉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45万元。上半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8190人次。

一、投诉总体变化情况

2021年上半年与2020年同期相比(如表1所示),受理量、解决数、挽回损失数额均有很大程度上升,来访人数基本变化不大。

表1: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

项目

2021上半年

2020上半年

变化幅度(%)

受理数(件)

547

299

↑82.9

解决数(件)

547

299

↑82.9

解决率(%)

100

100

↑0

挽回损失(万元)

88.45

45.32

↑95.2

加倍赔偿(件)

0

0

↑0

加倍赔偿金(万元)

0

0

↑0

来访咨询(人次)

8190

8252

↓9.92

  

二、投诉分类基本情况

    (一)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合同问题占31.99%,质量问题占27.25%,售后服务问题占9.69%,价格问题占7.86%,假冒问题占4.2%,安全问题占6.76%,虚假宣传占5.67%,人格尊严占0.73%,计量问题占1.65%,其他占4.2%。合同问题、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问题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

 

  与2020年同期相比(如表2所示),涉及合同、售后服务、安全、虚假宣传、假冒、人格尊严、计量问题的投诉量均有所上升,而涉及合同、质量问题的投诉量显著上升。

表2:按投诉问题性质分类情况表(单位:件)

项目

2021上半年

投诉比重(%)

2020上半年

投诉比重(%)

比重变化

合同

175

31.99

25

8.36

↑23.63

质量

149

27.25

76

28.76

↓1.51

售后服务

53

9.69

22

7.36

↑2.33

价格

43

7.86

74

24.75

↓16.89

安全

37

6.76

0

0

↑6.76

虚假宣传

31

5.67

2

0.67

↑5

假冒

23

4.2

6

2

↑2.2

计量

9

1.65

1

0.34

↑1.31

人格尊严

4

0.73

1

0.34

↑0.39

其他

23

4.2

82

27.42

↓23.22

  

(二)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

2021年上半年,商品大类共328件投诉,与2020年同期相比(如表3所示),食品投诉明显上升且占据第一,其次,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仍居前列。而由于国内疫情控制效果良好,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明显下降。

 表3:商品大类投诉量变化表(单位:件)

商品大类

2021上半年

投诉比重(%)

2020上半年

投诉比重(%)

比重变化

食品类

126

38.41

53

25.72

↑12.69

交通工具类

38

11.59

13

6.31

↑5.28

日用商品类

36

10.98

20

9.71

↑1.27

家用电子电器类

33

10.06

23

11.16

↓1.1

房屋建材类

29

8.84

14

6.8

↑1.64

服装鞋帽类

28

8.54

17

8.25

↑0.29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15

4.57

5

2.43

↑2.14

烟、酒和饮料类

12

3.66

1

0.49

↑3.17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8

2.44

60

29.13

↓26.69

农用生产资料类

3

0.91

0

0

↑0.91

  

与2020年同期相比(如表4所示),服务类投诉中,社会服务类以118件投诉占据服务类投诉中的一半以上,其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居于投诉量前五中的后四位。

服务大类

2021上半年

投诉比重(%)

2020上半年

投诉比重(%)

比重变化

生活、社会服务类

118

53.88

52

55.9

↓2.02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45

20.55

9

9.68

↑10.87

销售服务

13

5.93

4

4.3

↑1.63

教育培训服务

7

3.2

2

2.15

↑1.05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

7

3.2

4

4.3

↓1.1

电信服务

6

2.74

4

4.3

↓1.56

公共设施服务

3

1.37

1

1.08

↑0.29

互联网服务

2

0.91

0

0

↑0.91

邮政业服务

2

0.91

0

0

↑0.91

旅游服务

1

0.46

1

1.08

↓0.62

卫生保健服务

0

0

1

1.08

↓1.08

金融服务

0

0

0

0

↑0

保险服务

0

0

1

1.08

↓1.08

其他商品和服务

15

6.85

14

15.05

↓8.2

表4:服务大类投诉量变化表(单位:件)

 

  (三)商品和服务投诉量变化分析

  2021年上半年,商品类投诉有328件,占到总投诉量的59.96%。服务类投诉有204件,占总投诉量的37.29%。其他类投诉有15件,占投诉量的2.75%。

  如表5所示,在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食品、汽车及零部件、服装、鞋和房屋等。

  在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餐饮服务、健身服务、摄影及照片冲洗加工、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和洗涤、染色等。 

表5: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和服务(单位:件)

商品类别

2021上半年

服务类别

2021上半年

食品

113

餐饮服务

34

汽车及零部件

24

健身服务

25

服装

15

摄影及照片冲洗加工

23

鞋

13

农业生产技术服务

12

房屋

13

洗涤、染色

10

 

三、投诉热点分析

1、由于国内新冠疫情控制良好,与2020年同期,医药及医疗用品类的投诉明显骤增的情况相比,今年上半年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明显恢复往日较低水平。

2、食品、餐饮类问题亟需加强监管力度。上半年,不论从商品大类还是服务大类上来看,关于食品问题的消费纠纷十分突出。部分涉及到食品质量及安全问题:打开所购食品外包装后发现内部混有塑料、钢丝球甚至虫子等异物;购买的食品过了保质期、发霉变质,没有生产日期等情况。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选择外卖平台下单配送食品,到货后出现食品质量或扣称问题。有一些外卖商家,卫生状况不佳,一些商家甚至线上线下食品质量不统一,平台售卖缺斤少两、原材料不新鲜等。针对这类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处罚力度尤为关键。针对卫生环境、食品质量有问题的商家,要坚决予以查处及整改。同时,应与外卖平台协同,拔高外卖平台入驻门槛,把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达标等条件作为准入指标;定期公开监管信息,及时曝光不良商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3、2021年上半年,我市预付式消费问题依然存在。其中,部分健身房经营出现问题导致消费纠纷的问题较为突出,美容美发店换人、餐饮店倒闭等问题也依然存在。我市部分健身房由于经营不善突然关门,消费者所充的卡消费时间并未到期却无处消费。或者同样一个地址、依然是健身房,却换了老板和门头,消费者想消费却不被新的经营者承认或被要求额外缴费再使用,想找原来的经营者,很多却已经注销。美容美发、餐饮类的消费中也存在这类问题,消费者在当时充值的预付卡,通常在当时使用过一次后,就丢在一边忘记消费,事后想起还有预付卡未使用完再去消费时,发现商家已经关门了,此时想要在退卡维权。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在锁定客户、回笼资金的同时,一般都会打着各类便利和优惠的名头吸引消费者,但一旦出现问题,特别是经营者突然关门、注销相关企业信息后,相关部门介入也比较棘手。因此,我委也一直宣传警示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在预付式消费时要保持冷静,尽量选择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认真了解相关服务内容,切莫轻信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尽量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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