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上半年共接受消费咨询986次,投诉8起,其中商品类4起,占投诉总量的50%,售后服务类4起,占投诉总量的50%,涉案金额31176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28660元。
二、投诉分类统计情况
下面表格为各类别投诉情况及投诉所占百分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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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投诉量(件)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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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类(含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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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类 |
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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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烟酒类 |
1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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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商品、医药类 |
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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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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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社会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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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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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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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家居建材 |
3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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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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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热点反映及存在的问题
从投诉类型上看,商品类投诉与服务投诉各占比为50%。
从投诉内容上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日用商品、医药类商品质量存在隐患,易给消费者带来财产及人身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七条及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消费者的人身伤害与使用医药类商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理应向消费者赔偿各种损失。
2.商品房等大宗商品,经营者可能过度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承诺无法兑现,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在此,灵璧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或者汽车等大宗商品时,需要对相关信息加强了解,不要轻信中介和销售商的单方面说辞,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不要轻易交付定金,以防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交付定金及其他相关款项后,消费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以便于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