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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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宿州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