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于2021年5月2日晚于巢湖市某鞋店购买价值600元左右皮鞋一双,穿回家途中发现鞋子有裂痕,随即电话给店家要求换货,店家当时电话承诺如果鞋子有质量问题三个月以内更换都可以。于是,张女士于5月8日前往该鞋找店内工作人员协商问是否可以退货,经过协商店内销售人员将张女士送回厂家修理,但是几日过去,店家并未有任何信息反馈。张女士又再次致电店家咨询自己鞋子是否修复好,店家称厂家回复无法修复,于是协商未果。
最后,张女士于5月14致电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希望可以维权。接到投诉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业务人员及时将投诉单分流到卧牛山市场监管所,所里工作人员及时核查情况,并组织协商,店家同意退货,张女士维权成功。(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