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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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风险多 依法规制助维权

2021-05-17   来源:郭锐、庞思源   浏览:3610

【案例简介】202117日,界首市西城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张先生称其于20211229日全款预定的小米11手机,商家未按承诺日期交付,且回避消费者的退款申请,遂拨打12315投诉,要求调解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联系该商家负责人。该店负责人称,消费者订购是最新款手机,该款手机自上市以来销量暴增,供不应求,厂家发货也是一拖再拖。其希望执法人员安抚消费者情绪,如本周内还未到货,一定全额退款。但消费者坚决要求退款,称此次购物体验极差,致其对该款手机无感。见此执法人员向商家普及新《消法》和《安徽消保条例》等法律常识,商家未履行约定在先,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诉求合情合理。在执法人员敦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当场退还消费者全额预付款。

【案例评析】近年来,消费业态饱满、消费需求井喷,预付消费渐成时尚。同时,有关预付卡、会员卡、预付费的各种消费纠纷不断增多,商家卷款逃逸情况频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界首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卡消费时,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索证索票,发生消费纠纷拨打12315或向当地消保委投诉,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诈骗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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