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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树立消费安全观,筑牢消费保护屏障

2021-04-15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   作者:巢湖市消保委   浏览:5204

恰逢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巢湖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群众牢固树立消费安全意识,筑牢消费安全屏障。

国家安全,全民有责。消费安全意识是人民群众不可忽视的重要安全意识之一。在此鼓励广大消费者牢固树立消费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防患未然,努力学习,自觉文明合法理智消费,维护稳定和谐市场环境是每一位人民群众的责任担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广大消费者群众应当多多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

此外,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意识中最重要是有效保存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相应发票或者协议,防止发生争议以此作为维权的凭证和依据。

牢固消费安全意识自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努力学习消费安全知识,争做消费安全的自我守护者,自觉学法,认真守法,有效将安全意识外化为消费安全的自觉行动,从而更有助于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打造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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