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玻璃隔断突然自爆致人受伤,如何维权?加油站充值消费的赠品系假冒商品,能否要求退款?承诺“保价”的预付商品一年后提货时发现降价,是否可以要求退差价?遇到这些问题,作为消费者,究竟该如何维权?近日,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梳理,发布了2020年消费维权调解典型案例。
人身财产受损害
2020年7月1日,消费者叶先生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反映其家中近期安装的卫生间玻璃隔断突然发生自爆,导致其爱人洗澡时被划伤,造成人身伤害,要求厂家重新安装玻璃,赔偿医药费等相关费用。经肥东县市场监管局桥头集市场监管所调查发现,叶先生家中安装的卫生间玻璃隔断系合肥某玻璃有限公司生产并负责现场安装,该产品有相关出厂合格证明,但厂家在安装时未明确提醒、告知消费者有关注意事项。
2020年7月3日,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向投诉人叶先生支付赔偿款500元,并对叶先生家中损坏玻璃进行重新安装,同时详尽告知使用该产品的正确方法、注意事项等。
在铜陵义安,赵先生也遇到了让人糟心的消费经历,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害。2020年4月30日,其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他家中浸水,水已流出门外。经检查发现系洗衣机的进水细管连接头爆裂,导致屋内地板、部分家具、木门等遭积水浸泡被损坏。双方协调后,商家同意赔偿财产损失1000元,赵先生对此并不接受,遂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义安区市场监管局钟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调查了解情况,多次实地了解查看财产损害情况。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以相同品牌更换赵先生家中的洗衣机水管以及被淹的房门、门框和地板。
定制装修起纠纷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在房屋装修上,人们已不再仅仅满足于其基本功能,对装修装饰风格、美观程度等方面有了更高的需求。然而,市场上的装修公司、建筑服务参差不齐,近年来,涉装修纠纷的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
2020年9月7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林先生的投诉,称其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总价款20万元,合同中约定装修工程使用某品牌家具,但实际该公司使用的家具不是合同中约定的品牌家具。多次与装修公司交涉后,该公司只愿意退其部分差价,但具体金额未达成一致。调查中,该商家承认由于货源原因,没有使用合同约定的品牌家具,使用了其他品牌的家具。商家提供了工程使用家具的品牌相关证明材料。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赔偿消费者65000元。
无独有偶,太和县的张女士在为新家购置沙发时也与商家产生纠纷。原来,在订购时,张女士当场告知了定购沙发尺寸,并现场支付该沙发全部价款。10月下旬,定制的沙发送到后,因尺寸大于要求尺寸,导致无法安放到位。后张女士要求退货,但该家具经销商一直没有给出处理结果。经调查,经销商承认营销员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并提出可以重新为张女士制作同款沙发,不愿意接受退货。经市场监管局组织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家具经销商全额退还张女士定购沙发价款。
消费赠品系假货
消费过程中获得商家赠品,回家后却发现质量堪忧,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应该怎么办呢?2020年9月16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就收到了一起这样的投诉。消费者边某反映9月6日谢家集区某加油站开展活动,宣传充值3000元油卡赠送价值1688元的波司登蚕丝被一套、新飞电压力锅一个和电饭煲一个。边某和其他13名消费者当场充值,并领取赠品。到家后大家发现赠品质量较差,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边某等14名消费者联系该加油站要求退款,双方协商未果。边某代表14名消费者向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经调查发现,边某等14名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该加油站赠送的蚕丝被和电压力锅,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经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加油站赔偿边某等14名消费者每人2400元。对该加油站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也启动“诉转案”,依法对该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当年12月17日对该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