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园区办接到县局转来一起信访投诉,投诉人称,他是一名淘宝店主,2020年4月份阜南某服饰有限公司通过网络联系到他,以一件代发、推广发货、代理运营等活动想与其合作,如果双方合作该公司将为投诉人店铺带来可观的收益,投诉人最终答应合作,并连续缴纳服务费12000元,后来投诉人淘宝店铺未达预期收益。要求上述公司退款被拒绝,引发投诉。
接诉后,执法人员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经查,投诉的内容基本属实,阜南某服饰有限公司现已经关门停业,该公司负责人称合作期间,他们安排技术人员对投诉人的店铺进行服务,他们为此也付出很多的精力,但承认前后收取12000元服务费。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该公司同意扣除相关费用后,退给投诉人6000元,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