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1月4日,谢家集区消保委接到吴先生的投诉,其在2020年8月在谢家集区鑫马广场5楼谢家集区唯宜家具店购买了沙发,价格约7000元,到货后发现沙发皮有破损现象。吴先生与经营者进行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投诉至谢家集区消保委。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谢家集区消保委联系当事双方了解情况,消费者吴先生向消保委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证据。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营者表示可以对沙发进行退货、维修等处理,但是由于沙发是专门定制的,而且吴先生是准备为结婚使用,时间仓促,来不及退货再定制。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如何对吴先生的问题进行解决或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该经营者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协商,该经营者最终同意赔偿800元给消费者吴先生。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该沙发在到货时就已经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虽然能够给予退货等解决方案,但是消费者购买该沙发是用于结婚,重新定制会延误时间,该方案造成了消费者一定程度的损失,因此,经营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