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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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黑屏投诉案

2021-03-19   作者:马莹雪   浏览:2775

〖案情简介〗

202129日,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其于2020年10月在谢家集区某商场购买的新手机使用时频繁出现死机、黑屏的现象,重启后仍无法使用。李女士称购买手机时,工作人员承诺15日内包换,而其新手机是在7日内出现故障,李女士及时联系了经营者申请更换。经营者一直拖着未予以处理。在自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女士投诉至谢区市场局,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我局阳光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积极为李女士的事情展开调查,立即联系了经营者核实情况,经营者承认李女士所述属实,但称李女士的手机故障为人为原因导致,双方就手机质量问题各持己见,切都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市场所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分别对双方进行法律讲解并积极与他们沟通,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同意为李女士退货,退款金额为7500元。李女士表示很满意。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引发的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该条款即是我们熟知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依据该条,消费者李女士在收到瑕疵手机后,在七日内享有要求经营者退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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