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我局在省、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努力查办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全市文化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现将具有典型性的两起案例通报如下:
一、李XX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技术措施案。2020年11月2日,我局接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投诉宿州市李XX经营的CC皮肤站侵犯其公司著作权的举报,接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网站进行远程勘验,经投诉材料审查并结合远程勘验取证,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2020年12月2日,执法人员在李XX一处日常经营场所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现场,李XX承认CC皮肤站是其开发运营,主要提供英雄联盟游戏换肤盒子软件下载服务。经调查取证等法定程序,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技术措施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12月17日,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陆佰零捌元(¥608.00),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案件已办理终结。
二、宿州市埇桥区XX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案。2020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万XX经营的宿州市埇桥区XX店进行检查,检查现场发现《红星照耀中国》印刷质量粗糙,开本较小;《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9版)、《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三本工具书无防伪标识,印刷质量粗糙,涉嫌为非法出版物。2020年10月23日,我局对该书店正式立案,经调查取证、送交鉴定等法定程序。当事人发行非法出版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1月20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规经营行为,并给予没收非法出版物6本,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案件已办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