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我市举行“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表彰活动。副市长刘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稳定社会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拓宽消费维权新途径、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上,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唐锋报告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及2021年工作安排。对获得桐城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的24家企业进行表彰并授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代表作出承诺。
市消保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