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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陵市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1-03-11   来源:铜陵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铜陵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   浏览:3889

2020年铜陵市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一、铜官区市场监管局调处因疫情导致租车无法履约引发纠纷案

2020316日,景先生从浙江省回湖北老家,途经铜陵时车辆出现故障送去维修,其后在铜官区某汽车租赁经营部租赁了一辆汽车回家过年,与商家约定从119日租到23日(正月初十)共计3500元。受疫情的影响,景先生滞留在湖北无法还车。对于超出约定时间的租车费用,商家提出了支付方案,景先生认为商家的收费不合理,遂拨打12315求助。

接诉后,铜官区市场监管局蓝天商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和商家取得联系,了解到情况属实。工作人向商家宣传疫情有关规定,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商家同意24日之前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3500元,24日至还车日止,租金按照每天100元折价计费。为帮助景先生节省费用,商家同意在景先生还车前出租景先生的车辆,租金可抵扣租车费用。景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二、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处理药房明码标价不规范案

    202045日,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枞阳县某药房,反映半个月前该药店销售中药饮片六月雪450克只要十几元钱,今天购买同各类的中药饮片时450克标价180元,认为价格过高。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由于该药房工作人员疏忽,错将0.04/克的销售价格当成0.4/克。经协调,该药房退还消费者165元。

 

三、郊区市场监管局调处汽车商家不兑现置换补贴引发争议案

202010月,12315中心收到江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91217日在铜陵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时商家承诺有旧车置换补贴1500元,大约1-2个月到账。但直至投诉时商家既不兑现补贴,也不解释原因。随后又有两名消费者向12315中心投诉同样的问题。

接诉后铜陵市郊区江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查明由于商家销售人员在与消费者洽谈时未将置换条件阐明清楚,因消费者提供的资料不全,导致之前承诺的置换补贴无法兑现。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三个投诉均达成协议,置换补贴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约定给付消费者,共计1.25万元。消费者对江北市场监管所的调解表示感谢。

 

四、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管局调处房屋装修争议案

2019613日,杜女士向12315投诉,称几个月前委托某装修公司装修房屋,装修公司承诺提供卫生间洗脸盆、龙头和花洒等商品。现在装修公司违反约定,不提供上述商品,只愿意返还500元。且由于装修公司不履行约定导致装修停工,延误工期。

接诉后,义安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核实。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装修公司支付1000元给投诉人购买卫生间洗脸盆、龙头和花洒,并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装修。

 

五、枞阳县市场监管局调处净水器消费纠纷案

20208月,章女士在枞阳县某家用电器生活馆的现场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台价格为2300元净水器,当天安装使用后发现噪音很大,担心有安全隐患,多次联系商家要求上门查看,商家一直拖延不处理,导致章女士更加担心,想要退货退款。因找不到商家,章女士向12315热线投诉。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会宫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因商家以下乡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平时店门多关闭。工作人员多次与负责人电话沟通,确认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同意退货退款。章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特意打电话对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感谢。

 

六、铜陵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药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131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铜陵某医药公司销售的 “3M”口罩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了解到消费者125日购买了30个“3M 9001口罩,已使用25个,现怀疑口罩是假冒产品。经执法人员协调,商家同意退款。同时,执法人员将退回的53M 9001口罩予以扣押。26日,该案经批准立案调查。经委托“3M”口罩生产单位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涉案口罩进行鉴定,认定涉案口罩侵犯了“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家经营侵权“3M”口罩120个,违法经营额1800元,召回80个,剩余40个无法追回。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责令商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涉案商品“3M”口罩5个,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义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大药房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义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大药房调查发现,当事人某大药房于2020123日从某药业公司业务员许某处购进20/袋装的“卫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50(许某另案调查),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局于310日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口罩的合格证明也无法提供进销货凭证。上述口罩经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鉴定属侵犯该公司“卫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

义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某大药房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420元。

 

八、铜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人民市场某粮食销售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面粉案

202079日,铜陵市铜官区市场监管局接12315中心分送的举报,称某面条店(已另案处理)从人民市场某粮食销售点购进超过保质期的面粉用于加工成成品面条对外销售。执法人员在该面条店现场查获该粮食销售点购得的5袋小麦粉,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该粮食销售点的库房内87袋涉嫌超过保质期的小麦粉予以查封。

铜官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小麦粉、没收违法所得3850元,并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九、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权利案

202047日,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超市门口标牌上印有“商品清仓,满100元赠送20元商品”,在标牌底下还印有一排小字“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经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因疫情影响,很多货物没卖出去,觉得有些商品再不卖就会过期,所以放置了标牌进行促销。

该行为构成在合同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的违法行为。枞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025日,郊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23日在某商店购买的某品牌香辣鸭掌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赶赴当事人处现场检查,发现货架上待销售的香辣鸭掌3袋,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由于管理疏忽,未及时清理货架上的商品,造成该批次香辣鸭掌超过保质期后仍在售卖。

郊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香辣鸭掌4袋,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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