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精神,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现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活动。
三、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介绍消保委及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重要举措、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商超、进企业“五进”活动。围绕年主题,通过开办消费教育讲座、设立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和评价,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时间:3月份。)
2、发布系列消费警示(提示)
结合投诉热点和重要时节消费热点,联合发布消费提(警)示,帮助消费者全面准确掌握消费信息,科学理性作出消费选择,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鼓励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方式。(活动时间3月-12月)
3、发布典型案例
对2020年消费维权及疫情防控期间的消费投诉典型案例,统一发布。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拒不接受调解或故意拖延的案例,提请媒体公开曝光。(活动时间:3月中旬)
4、编印消费维权手册
联合相关单位编印消费维权手册,宣传“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介绍消保委、市监局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举措、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等。(活动时间:3月)
5、在郎溪电视台播放了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公益广告。(活动时间:3月)
6、开展系列倡议(承诺)活动
全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开展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餐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食品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等(活动时间:1月--12月)
7、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市场监管局及各所2020年查获的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商品实施统一销毁。(活动时间:3月15日)
8、食品股、药械股通知城区沿街企业(店)利用LED对2021年“3.15”年主题活动进行宣传。(活动时间:3月15日)
(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9、基层消保委分会结合本方案在本区域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
10、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3.15活动期间电话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