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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调处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消费纠纷案

2021-03-10   作者:区消保委   浏览:2402

2020年6月17日,消费者杨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20年4月份收到一份寄出地为河北省廊坊市“德通宝牌双诺希胶囊”产品广告宣传册邮件,宣传一款“刘德强”院长研发的具有降脂降压、改善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的产品,经对方反复劝说,以12800元购买了该产品12盒。服用4天后,“刘德强”再次与其电话联系,告知其现在需要购买价格为25000元的另一种产品,才能根除心血管疾病。接到电话后。杨先生怀疑受到欺骗,向我局进行投诉要求调查处理。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根据杨先生口述和提供的产品实物,发现该产品生产地址为西安市。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28日向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寄送了书面协查函,在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帮助下,该生产企业退回杨先生12800元。有关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线索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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