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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消保委就金饰销售投诉约谈金店

2021-03-04   作者:毕启胜   浏览:10041

频繁出现金饰销售纠纷,3月3日,东至县消保委对某金店法人开展约谈,分管局长参加了约谈。

约谈中,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被约谈商家通报了前期多次收到对该商家的投诉情况。消费者均反映销售人员在销售和置换金饰时有意向消费者推荐3D工艺金饰,未向消费者说明3D工艺金饰因工艺等原因价值更高,是一口价产品,不与普通金饰等克重置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商家宣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法规,在普通消费者的观念中,金饰一直是等克重兑换,销售人员更有向消费者告知实情的义务。然而从多次投诉来看,并无证据证明销售人员履行了告知义务。消保委工作人员严厉责令商家,务必对被投诉的问题高度重视,限期作出整改,杜绝类似投诉再次发生。并从销售人员培训,柜台、现场告示,票据上注明三个方面,提出一些整改意见建议。

被约谈商家负责人现场就被约谈问题表示道歉,对消保委提出的整改建议表示感谢。承认企业确因3D工艺金饰销售、置换收到多次投诉,也深知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此前也做出过一些调整,但未取得良好效果。回去后一定围绕消保委所提出的三个各方面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尽快拿出更有效的方案,切实保障整改的效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消保委工作人员对商家积极面对的态度表示认同,并表示约谈结束后,会对被约谈单位进行回访,对约谈所提出的整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撰稿:毕启胜,审核:章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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