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安全,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包含长江重要支流和湖泊)的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十年。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宣城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及禁捕区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时间一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在此,宣州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从我做起”,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共同助力长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保护。
二、如发现经营者存在销售、加工、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虚假宣传等有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区消保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