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到饭店吃饭,消费者拿着菜单点餐,服务员一个个记下的情况越来越少,扫码点餐方式越来越普遍。打开手机上的APP,对着餐桌上贴着的二维码扫一扫,关注相关的公众号,或者进入某个小程序,就能看到菜单,再直接通过手机点餐。
1月8日,新安晚报社就“市民在餐饮店就餐时遇到扫码点餐是否可以拒绝,有什么法律法规依据?”等问题,电话采访宣城市消保委。
“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过餐饮单位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的投诉。”宣城市消保委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宣城市消保委表示,扫码点餐和菜单点餐就如同手机支付和现金支付一样,餐饮单位应该提供给消费者不同的选择,让消费者选择自己觉得更便捷的方式。若餐饮单位强制要求消费者扫码点餐,宣城市消保委表示,消费者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