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7月28日,谢家集区消保委接到薛先生的投诉,其在2020年7月中旬在谢家集区康耐鞋业店购买了一双皮鞋,价格为599元,穿上后10天左右皮鞋出现脱胶。薛先生与经营者进行协商退换货,经营者拒绝其要求,薛先生无奈之下投诉至谢家集区消保委。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谢家集区消保委联系当事双方了解情况,消费者薛先生向消保委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证据。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营者表示皮鞋脱胶是人为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皮鞋脱胶问题,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第二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三包”有效期:;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消费者薛先生购买的鞋子出现的问题,在三包范围之内。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该经营者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协商,该经营者最终同意为消费者薛先生更换同价格鞋子一双。
〖案例评析〗
根据《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和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第二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三包”有效期:;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消费者在购买没多久就出现鞋子脱胶的问题,因此,经营者应当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责任。
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