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谢家集区消保委收到某消费者投诉,称9月6日谢区某加油站开展活动,宣传充值3000元油卡赠送价值1688元的波司登蚕丝被一套、新飞电压力锅一个和荣事达电饭煲一个。消费者当场充值3000元,并领取赠品,到家后发现赠品质量非常差,完全与品牌不符合,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随即联系加油站退款,加油站负责人拒绝其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消费者寻求谢区消保委的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谢区消保委联系当事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此投诉线索反映至谢区市场局进行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加油站赠送的蚕丝被和电压力锅,经商标权利人上海波司登国际服饰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分别确认,均系假冒商品,侵犯了上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市场局已进行立案处理。加油站方积极整改,经调解,2020年9月28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加油站按照消费者油卡充值金额的80%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直接充入油卡(充值3000元油卡的,赔偿金额为2400元)。
〖案例评析〗
本投诉案件中,经营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经营者促销活动送假冒伪劣产品是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其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承诺为消费者退赔相应费用,其也接受了此次深刻的教训。通过本案,谢家集区消保委教育广大经营者,在销售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合格的产品,诚信经营。
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