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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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10户企业荣获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020-12-25   作者:钱娟 肖文煊   浏览:10472

12月24日下午,泾县消保委、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荣获2020年泾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10户企业进行了授牌。

授牌仪式上,县消保委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阳平宣读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泾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决定》,为荣获2020年泾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10户企业(店)颁发了牌匾并作了重要讲话。陈阳平同志希望被表彰的单位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落实“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承诺,自愿作出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优于国家、行业规定的承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泾县消保委、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行业带头效应,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商品服务质量提升提振消费信心和扩大消费需求。目前,全县共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家,市级6家,县级71家,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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