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黄山市>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维修起纠纷 调解挽损失

2020-11-27   来源: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路磊   浏览:1945
 

1127日,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浸水车辆维修费引起的消费纠纷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元。

 

【案例简介】

11月初,市民张先生来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家用汽车因浸水损坏,委托某汽车服务中心进行维修,但该维修厂未向他告知需要更换维修的配件和价格就进行了维修,现在维修费需两万余元。其认为旧车花这么高的价格维修不划算,未告知价格就维修也不合理,请求帮助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

歙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当事双方取得联系,并进行了相关调查。经查,消费者张先生于7月份因熟人介绍将车委托某汽车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后一直未与该服务中心进一步联系维修事宜。8月份,消费者张先生电话询问汽车维修进度。期间当事双方沟通不畅,未对维修配件和价格进行确认。后汽车服务中心在未告知消费者张先生的情况下更换配件进行维修,10月份修好,所有费用需22000元。经双方协商,汽车服务中心给予消费者张先生优惠工时施救等费用,优惠后所需维修费18500元。张先生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经组织双方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了该服务中心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加工、修理服务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加工、修理所需要的材料、价格和完成加工、修理的期限,向消费者出具加工、修理项目和费用清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张先生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该汽车服务中心负责人主动承认了自己经营的错误行为。最终,双方协商一致,消费者张先生支付维修费用为13000元,汽车服务中心交付维修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并按法律规定提供维修质量等售后问题。

 

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1127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