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消保委近日受理一起关于销售变质食品的投诉,投诉人称其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辣条后发现是霉变的,要求超市按照《新消法》相关规定赔偿。
工作人员立即调查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因投诉人所购辣条并未拆封食用,包装完好,并且外包装是透明的,对其是否霉变争议不大,经营者愿意按《新消法》规定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按最低五百元赔偿,投诉人表示满意。
在此郎溪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前检查下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漏气等现象,购买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如遇到食品过期,变质等问题可以向消保委、12315等维权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