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提升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满意度。经经营者自愿申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初审推荐、县消保委实地考察、征求消保委委员单位意见,拟将以下38家单位认定为2020年太湖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县级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自2020年11月23日至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电话0556-4181951,邮箱406360926@qq.com。
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附:拟认定2020年太湖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县级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太湖县好又多超市(新仓镇)
2、太湖县新仓镇比因美特婴童生活馆
3、太湖县新仓镇华联超市
4、太湖县王府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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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太湖县江塘乡丽江园农家乐
7、太湖县东升官桥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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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太湖县新晶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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