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保部门成功调解一起购房优惠券投诉
11月20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电话回访中得知,投诉人孟先生终于收到阜南县某置业公司转给其的5000元优惠金,投诉人对我们工作表示满意。
2019年,孟先生在阜南县某置业公司的售楼部交购房认筹金时,该售楼部工作人员给孟先生一张以老带新的5000元优惠的购房抵用劵(抵用券显示本劵优惠金额直接从总房款中减免),孟先生签订购房合同时售楼部没有兑现购房抵用劵5000元优惠金,售楼部工作人员称,等签过购房合同后统一返回到其银行卡中,合同签过后孟先生追问,对方又说等贷款下来后会返还。孟先生2019年10月31日签的认购协议,2019年11月16日签订的购房合同,一直到2020年8月15日,售楼部承诺的5000元优惠金一直没有返还,购房贷款迄今为止已经还了半年多没有见到优惠金转哪儿了,无奈,引发孟先生投诉。
接诉后,园区办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投诉事项基本属实。售楼部称孟先生的优惠申请已经上报,需要按程序审批。执法人员指出,企业要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了《消法》等知识,售楼部工作人员称尽快催促财务将优惠金返还给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