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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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号

2020-11-04   作者:马莹雪   浏览:3286

春耕农忙时节,化肥销售进入旺季。为了确保农民朋友们购买到质量合格的化肥,谢区消保委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选购化肥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化肥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产品。

二、选购化肥时要注意化肥的包装,肥料的包装袋上面必须要有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等。肥料袋里生产合格证上必须要注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期等。

三、复混肥料一般无异味,如果用手抓半把复混肥揉搓,手上留有一层灰白色粉末并有粘着感的为优良产品;若摸其颗粒,可见细小白色晶体的也是优良产品。化肥呈现坚硬大块,或色泽变黄、发黑,则是存放日久,有失效的可能。

四、用灼烧的办法也可以鉴别肥料的优劣。如果加热后会有冒烟、融化、浓度高残留少就说明是优质高浓度肥料。

五、消费者在购买化肥时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凭证(发票、收据等)。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联系消保委主张消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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