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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消保委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2020-11-02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14317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选择在“双十一”期间进行网购,这期间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优惠促销无法兑现、商品质量和商家描述不一致、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发货延迟等问题。今年的“双十一”比往年提前,“直播”销售方式盛行。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池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购物狂欢莫忘理性。

按需购买,避免冲动消费。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商品,购物前列好清单,不要被各种优惠促销手段冲昏了头脑而盲目购买。要充分使用“非现场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及时进行退换货,避免商品闲置和资金浪费。

  提前规划,理性选择电商平台。要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经营资质齐全、售后良好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仔细查看商品网评,特别是追加评价,尽可能多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轻信陌生电话,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对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情况要慎重辨别。

理清促销规则,谨慎缴纳预售金。有些商家以满减、送赠品、抽奖等优惠方式吸引消费者,真实情况却可能出现先涨价、再降价、再打折。消费者要提前关注选购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多渠道进行价格对比,仔细阅读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红包、积分以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缴纳预售金前,了解预售金是否可以退还,商品是否“必需”等情况。下单后注意留存促销活动、商家承诺等页面截图等资料。

仔细验收商品,防止货不对版和商品物流损失。“双十一”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消费者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此期间,消费者尽量不要网购急需用品和保质期短的生鲜制品等。收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验货。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与选购商品一致或符合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丢失的情况,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商品包装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及时销毁,防止泄露。

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录频、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好购物小票、订单信息、付款记录、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商家服务承诺等资料。一旦遭遇合法权益侵害,要立即与商家协商和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当地消保委组织依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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