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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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螃蟹的消费提示

2020-10-20   浏览:3729

秋风起,螃蟹肥,又到了一年中螃蟹最肥美的季节。螃蟹因其肉质鲜美,高蛋白、低脂肪的特点成为深受大众喜爱的秋季美食。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螃蟹应选择正规渠道,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购买或食用来历不明的螃蟹。

二、应选购色泽光亮、无腥无臭的螃蟹。以蟹壳呈青灰色(河蟹为黑绿色)、螯足绒毛丛生、肢体连接牢固、腿部完整无缺的鲜活螃蟹为佳。

三、螃蟹不宜生食,烹制时要彻底加热煮熟。宜现做现吃,如有剩余要保存在干净、阴凉通风的地方。

四、科学合理食用螃蟹。食用时要清除蟹胃、蟹肠、蟹心和蟹腮,最好配合葱姜蒜和醋汁来祛寒杀菌。

五、蟹肉性寒,不宜多食,脾胃虚寒者尤应引起注意。患有伤风、发热胃痛以及腹泻的病人、消化道炎症或溃疡胆囊炎、胆结石症的人不宜食蟹;患有冠心病、高血压、动脉硬化、高血脂的人应少食或不食蟹黄;体质过敏的人不宜食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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