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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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用鲳鱼冒充鲽鱼被投诉

2020-09-29   浏览:19168

   


916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园区办接到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转来一起投诉。投诉人张先生称,914日在县城某酒店为儿子办理了5桌升学宴,菜单里面有一菜品是清蒸鲽鱼,结果当天上的菜品却是鲳鱼,向商家交涉一直未给合理的解释,消费者要求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请工作人员帮忙解决

接到投诉后,园区办执法人员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让其提交相关票据资料,并与被投诉的酒店负责人进行沟通,经过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要求双方来到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园区办办公场所进行当面调解,酒店方称由于当天顾客过多,工作人员太忙,酒店当日没有鲽鱼就用鲳鱼顶替造成误会,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人鉴于上述酒店认错态度较好,投诉人要求赔偿两种鱼的差价即可,商家主动要求按照5鲽鱼的价格进行退费。最终酒店方赔偿投诉人300元,双方达成一致。 

   执法人员当场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对酒店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酒店负责人表示要吸取教训,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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