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由买家发起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运费争议,应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
退货时考虑两种情况:
一是在正常购物未购运费险,卖家也未赠运费险的情况下,若判定卖家责任,来回运费都需要卖家承担;若判定为买家责任,买家承担来回运费,如商品为卖家包邮商品,买家只需承担退货运费。
二是在买家购物时已经购买了运费险,或是商家赠送了运费险的情况下,退货运费未超过运费险可支配的最大额,退货运费由运费险承担;若运费险不够支付退货运费,则按正常负责的一方弥补。如因商品质量问题或卖家原因引起的退货,剩余的运费由卖家弥补;如果因为买家无理由退货,引起的运费不足问题,则由买家将运费补足。
北仑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
下单前,要妥善保存好商家对“三包”承诺时间、修理费用、物流费用做出说明的页面,并与商家进一步沟通核实,保留交易网页、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维权;
家具、电视机等大件商品,买回来后还需要安装,最好选择由售后负责,避免安装中出现问题,责任难确定;
合法权益一旦受损,要及时反映,避免因拖延而超过国家法定的退货、换货和保修的时间节点。
卖家也应在销售的过程中对于退货运费问题进行醒目的提示,以使消费者了解一旦发生无理由退货可能产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