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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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的通知

2020-09-09   来源:原创   作者:阜南县消保委   浏览:2031

阜南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通知》(皖消保委秘字 [2020]5号)文件要求,为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现就我县消费维权志愿者(以下简称维权志愿者)招募工作及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消保委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将成为今后消费维权一项常态化工作。

二、招募维权志愿者的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道德高尚,是非分明,无社会不良记录;    

(三)热心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县消保委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四)年龄在18-65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五)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县消保委志愿者团队管理。

三、维权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四、维权志愿者的义务

(一)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带动更多消费者学法、守法。

(二)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参与消保委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三)自觉维护消保委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五)根据个人意愿,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六)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五、维权志愿者聘期

本次聘用统一名称为“阜南县消费维权志愿者”,经消费者自愿报名申请、消保委审定后,颁发证书及聘书。聘期为四年,可连聘连任。

六、报名方式及数量

报名方式一:申请人可直接到阜南县消保委秘书处(地址:鹿城镇三塔路53号)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报名方式二:登录阜南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funan.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f51f7967f8b9aa4518b4577.html)或关注洪淮市场监管守望者微信公众号,按要求下载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后以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县消保委秘书处。本次招募名额不低于40名。

七、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558-6721315

报名邮箱:312871194 @qq.com

联 系 人:冯利军

寄信地址:阜南县鹿城镇三塔路53号,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封上请注: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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