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义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1家ODR企业和1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的6位同志参加市局组织召开的消费维权知识宣讲会,。
宣讲会强调,ODR企业是消费相对比较活跃的市场主体,希望各单位能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依法依规解决消费纠纷,在给消费者打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优势。
会上,市局工作人员结合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受理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真实案例,向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必须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并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价格、预付卡、定金等内容进行梳理释义。
下一步,义安区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鼓励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入ODR企业,充分发挥企业自治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