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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长江“十年禁渔”,共建长江生态修复大业

2020-07-03   来源:东至县消保委   作者:毕启胜   浏览:2998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东至县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控制自己的口腹之欲,不购买、食用“江鲜”、“江鱼”;

2.不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渔获物,不购买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炸鱼、毒鱼及绝户网等捕捞设备设施。

在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修复长江生态,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举措,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支持和践行。如果您在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发现售卖江鲜类产品或相关菜肴,如果您在渔具市场发现售卖电鱼、炸鱼、毒鱼及绝户网等捕捞设备设施,欢迎拨打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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