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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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园区办成功调解一起购房“意向金”消费纠纷

2020-06-05   来源:原创   浏览:19904

   今年4月份,阜南县城李女士通过一房屋中介介绍,在阜南县城看好一处房屋,由于房屋的离学校和商超近,房型也钟意,李女士打算与中介定下该房屋。但中介却说由于该处房子还有其他人也有意向购买,需要李女士先交付10000元的购房意向金,由于李女士家亲戚和房产中介业务员熟悉,就将钱通过微信转账给了中介业务员。后由于资金原因李女士不打算买房,但是当第二天李女士另一亲戚准备购买此处房产,该亲戚打算与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时,中介却告诉该处房子已经做过抵押现在已经不能成交。李女士打算要回10000元意向金,但中介却说,他们已将该笔意向金转给房主,房主又没有钱返还,中介公司先承诺4月30日退还,后又承诺5月10日退还,但是直至5月12日投诉当日也未退还。无奈之下,李女士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认为,中介玩文字游戏以“意向金”为名收取预付款,只是把“订金”换了一个说法,以此来骗取中介费,在本案中房产中介公司没有查明房源信息进行出售,投诉人将钱转交给中介,中介失职理应退款。经过调解,该中介将10000元钱退还给了李女士。(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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