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张先生向开江县消委会投诉称,自己的车辆在开江县某车辆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时,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操作,致使车辆差速器损坏,多次找到该中心商量赔偿未果。
经开江县消委会调查:10月9日,张先生到该中心进行年审前检查,检测不久却发现车辆行驶不正常,经某汽修厂检查结论为差速器损坏,随即找到中心负责人要求调取监控影像。监控显示该车辆检测时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全时四驱进行检测,导致爱车差速器被烧。张先生要求中心赔偿维修费5280元。该中心负责人则认为车辆低速检测不会损坏机械,且张先生已把车开出了检测中心。
开江县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法支持了消费者的维权主张。经协商达成一致:该车辆检测中心赔偿张先生3000元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