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度全国100个重点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阜阳得分76.93,满意度排名第29位;与其他64个同行政级别城市相比,本市排名第16位;与同级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市得分相比,本市排名第7位,安徽上榜城市排名第二。
2019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组成,100个测评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64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高的地级市,测评主要采取统计学、社会学意义上的实地拦访调查,由中消协组织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于2019年8月至12月在全国100个被测评城市同步开展,通过专家评议、消费者调研、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运用调查结果,对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进行全方位评价。
去年以来,阜阳市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加强12315行政维权体系建设,成立了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率先实现热线话务服务机制改革,强化指挥中心建设,按照“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工作机制,率先完成 “五线合一”, 与消保委秘书处合署办公强化维权队伍建设, 2019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共计35775件,挽回经济损失960.92万元,其中加倍赔偿9件,赔偿金额39460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件;2019年全市共认定县(区)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60家,认定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6家,参与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企业(店)户数475户,在颍上县洪单村打造安徽省首个农村消费教育示范点,推动放心消费工作向农村延伸;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充实调整消保委律师团成员,10月份以来,律师团坚持公益值班制度,每周五上午,均有一名律师团成员值班,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共解决消费投诉问题60余件,有效地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增强了我市消费者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