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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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策划”退定金维权案例

2020-03-19   浏览:2063

【案例简介】

   纪某来电反映其于12月6日、29日分别在“某喜宴策划店”交了1000、3000元的定金,现因疫情导致婚礼取消,其到该店要求退定金但商家不给退。请求消保委介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了沟通,经了解,“某喜宴策划店”在接到该订单后,部分业务交由池州市某公司代为办理,且已向该公司支付了一定的费用,现消费者要求退定金,其与“池州市某公司”进行沟通,该公司不同意退款。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多次沟通,池州市某公司同意退还2200元。最终投诉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扣除前期被投诉人业务费用361元;二、“某喜宴策划店”返还消费者3639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婚礼策划”退定金维权案。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池州市疫情指挥部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伯一级响应,根据池疫防指[2020]2号文件《池州市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中的规定,“池州市A级以下景区、宗教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场所、互联网营业性场所、歌舞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 餐饮企业同一空间内三十人以上聚餐聚会暂时一律取消”。本案中,消费者纪某因疫情原因,致不能举行婚礼,从而要取消预定的“婚礼策划”服务。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方考虑,消费者取消婚礼服务并非消费者的意愿,对经营者也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失,经过沟通,经营者表示理解当前抗击疫情的形势,最终同意调解处理。根据疫情期间投诉率来看,投诉量是去年同期的4倍,在此呼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日常巡查,通过劝导、说服教育等方法,提高经营者主动履责、自律自纠的意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纠矫消费侵权行为,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流程,主动化解因疫情带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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