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大通区市场监管事业掀开了新篇章,开启了新征程。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坚强领导下,践行“忠诚、团结、敬业、创新”的大通市场监管精神,增强大市场、大监管理念,坚决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效监管的实践者和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奋力开创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大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为展示市场监管领域打假治劣成果,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现公开发布区市场监管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某某无照无证经营柴油案。2018年9月1日王某某在大通区上窑镇206国道一侧从事经营成品油经营活动,当事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王某某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王某某法经营的成品油13149升(11.346吨),加油机1台;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3.罚款人民币4000元。
案例二、程某某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案。2019年4月10日,程某某于2018年9月1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经营,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减轻处罚人民币5000元。
案例三、徐某某酒坊经营不合格白酒案。2019年2月份, 当事人在大通区孔店乡徐某某酒坊自酿白酒经抽检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自酿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自酿白酒十公斤;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罚款6000元。
案例四、大通区某某医院食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2019年6月19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大通某某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该食堂内食品已过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例五、淮南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2019年7月8日,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投诉淮南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经查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侵权商品;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3.罚款人民币11000元。
案例六、淮南市某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根据举报线索,我局依法于2019年7月24日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构成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合并处罚如下:1.没收侵权商品及商标标识;2.没收违法所得250元;3.罚款人民币221880元。
案例七、淮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使用无特种设备作业证人员从事气瓶充装案。2019年7月23日,淮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李某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液化气充装作业,属无证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例八、淮南市某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不明码标价案。区市场监管局对停车收费标准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淮南市某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停车场,对外停车收费,未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没有明码标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所指的经营者提供服务“不标明价格的”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九、淮南某某密胺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根据上级抽检交办线索。淮南某某密胺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密胺制品经抽检不合格,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某某牌密胺制品560个;2.罚款人民币2568元。
案例十、大通区某村卫生室销售过期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根据上级交办线索,我局依法于2019年9月20对当事人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0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