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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消保委2020年3.15工作小结

2020-03-17   作者:弋江区消保委   浏览:3438
  

弋江区消保委20203.15工作小结

为隆重纪念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弋江区组织开展了以线上为主的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者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凝聚社会共识,强化社会共治,以科学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以诚信经营理念倡导经营者,助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各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弋江区2020年“3·15”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王尔伦担任组长、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工委委员、稽查大队大队长周吉任副组长,以鲍功平、彭克青、刘宏、朱珍好、檀亮、黄守君、方圆、丁萃蓉、梁海洋、陶娜、李学舟、杨洪礼、郑飞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保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形式多样开展活动

3·15”期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区了组织以线上为主的活动,部分线下活动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进行了适时安排。

(一)开展2020年“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利用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在线有奖问卷,广泛宣传动员我区消费者积极参与,以提高消费者在疫情期间合情合理合法维权的认知度,增强消费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能力。

(二)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组织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机关各科室、消保委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疫情期间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履行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强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示范作用,营造疫情期间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开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市场、进商圈”活动

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景区、市场、商业综合体,动员了各单位利用电子屏,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宣传今年的年主题,播放“科学消费,共战疫情”消费教育宣传小视频和口号,宣传讲解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消费者疫情期间科学、健康消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依法理性维权。

(四)开展行政约谈

对消费者关注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以及在3·15投诉中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增强经营者品质消费意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五)开展抽检活动

2020年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期间,区市场局制定了抽检计划,对食品安全及其他重点商品质量组织抽检,同时在投诉举报处理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抽检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共抽检商品25种类126批次,品种涵盖食品及相关产品、儿童用品、日化用品、汽车零部件等。通过抽检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的产品质量安全。

(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为展示打假成果,适时集中销毁各部门2019年查缴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彰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315日上午,弋江区消保委组织对2019年以来各类执法专项行动中的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依法进行公开集中销毁。本次集中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主要包括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各类白酒、红酒、服饰等,不合格、无标签标识及过期的食品等,共计近200件(瓶),货值金额愈5万元。通过此次公开集中销毁罚没物品,进一步提高了打击违法行为的威慑力,有效净化我区市场环境。

   在本次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中,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现场指挥,并积极创新新的活动形式,上下联动,共同努力,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弋江区消保委

                                                        2020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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