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度,激发其参与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积极性,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庙前所、青阳县消保委庙前庙前分会于3月11日便早早开始了2020年3.15消费年主题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走进商超、走上街道、走进乡村,面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防范传销识假辨假、以及网络消费安全等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告诫企业和经营户继续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防疫工作,倡导其自觉提高诚信意识,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所还将继续加大宣传,深入开展复工复产企业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检查,切实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