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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消保委2020年1号消费提醒:摒弃陋习 拒绝“野味”

2020-03-13   作者:区消保委   浏览:2674
 

 

摒弃陋习   拒绝“野味

     

新冠肺炎疫情对滥食野生动物再一次提出了严重警告。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黄山市屯溪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呼吁广大消费者:摒弃陋习,拒绝“野味”。

一、研究发现,野生动物通常携带大量寄生虫甚至病原体,人类在猎捕、运输、饲养、宰杀、储存、加工和食用过程中如果有不当接触,容易导致发生传染病等疫情;广大消费者切莫相信野生动物味道鲜美、有滋补功效等传言,自觉摒弃危险的饮食陋习,坚决抵制滥食野生动物。

二、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广大消费者要养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自觉抵制“野味”,保护大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保护人类的安全。

三、消费者在购买生鲜家禽家畜产品时,要选择合法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渠道,购买来源合法、明确的生鲜家禽家畜产品,杜绝私下购买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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