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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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购买农资消费警示

2020-03-12   来源:青阳消保委   浏览:3663

春耕在即,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正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时,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留意农资经营户店内有无悬挂《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警惕不法经营者以“科技下乡”“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产品

二、检查商品包装和标识。正规厂家农资产品的标识有产品名称、商标、养分含量(等级)、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厂名、厂址等。一些农资生产企业为了牟利,往往会在商品标识上做文章,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农资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避免买到“三无产品”和过期商品。

三、主动索要消费凭证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向农资经营者索要发票原始件、信誉卡或购物凭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上应要求经营者注明单位名称、购买日期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主要信息,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发票中注明并加盖商家公章,拒绝经营者提供只签名没有公章的字条。

四、注意留存少量样品商标标签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比较复杂,在使用农资产品的时候,最好有少量的留存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拿样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这也是索赔的重要证据。

青阳消保委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时,注意识别真伪,同时还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值得提醒的还有,农民在使用各种农资时,要仔细阅读商品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切勿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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