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恰逢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今年,我市将开展线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营造社会共治的消费环境。目前,系列宣传活动已经陆续启动。
2019年,我市共认定了31家单位为第三批黄山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涵盖了金融业、公用企业、商店、餐饮、景区等五类行业。市消保委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已对获得荣誉的企业进行了表彰。表彰活动的目的在于激励获得荣誉的企业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让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目标,为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促进消费不断增长、升级,为民生幸福,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3月11日,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戴炜一行对获奖的5家企业进行上门授牌,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银保监分局分管领导、市消保委秘书长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