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你我力量”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系列活动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期报道
“放心消费创建篇”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是一项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行业参与、科学引领、社会共治为原则,以提高区域性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认同度为主要目标,释放消费潜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的系统性民生工程。
2018年以来,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紧扣“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的主题主线,以一、二、三产业消费市场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为重点,在多措并举、尽锐宣传、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参与创建基础上,一手抓“育点”,培育省、市、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断扩大典型示范覆盖面;一手抓“育面”,开展放心消费市场(街区、园区、商业综合体)创建,打造放心消费聚集区。
截至2019年底,全市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5家;培育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2家;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727家。放心消费创建已经成为全市各级场监管部门、消保委赢民心、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响亮品牌。
一、树导向,明确放心消费主题主线
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反复研究、谋划,把市场主体品牌、品质、信用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着力点,确立了“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创建总导向,以放心消费创建为重要抓手,促进广大市场主体强化品牌、品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诚信守法经营。
二、育典型,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带动
出台了《合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指南》,本着“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原则,网格化组织经营者参创,好中选优,培育示范;在示范单位认定中,积极听取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意见建议,确保创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抓关键,打造放心消费聚集区域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市场(街区、园区、商业综合体)创建,打造放心消费聚集区。一方面,对市场管理机构明确要求、制定具体标准,规范其自身行为;另一方面,由管理机构组织、宣传区域内市场主体参与创建,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培育区域性、集中性的消费市场成为示范单位,有效扩大了创建工作的覆盖面。
2019年,全市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市场(街区、园区、商业综合体)11家。
△蜀山区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四、补短板,推进放心消费进乡村
既看门面窗口,又看后院角落,积极推进放心消费进乡村,提升创建工作在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区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结合12315“五进”活动,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乡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着力补齐乡村消费环境建设短板。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消费者辨识假酒
全市开展放心消费进乡村1001个,乡村经营者参创1242户,覆盖全市90%以上行政村(居)。
五、强宣传,弘扬放心消费主旋律
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灵活运用“两微一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创建宣传,大力营造放心消费氛围;先后赴省汽车商会、省电商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创建宣讲;
△全市汽车经销商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座谈会
联合中央、省主流媒体开展“放心消费江淮行”主题活动、与市广电联合制作“放心消费创建走基层”系列节目,对我市各区域创建中涌现的优质主体进行报道,弘扬典型,提升创建工作影响力和社会认同度。
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
按照合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三年规划部署,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将一以贯之坚持“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的总导向,通过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市场主体全覆盖、重点行业全覆盖、社会宣传全覆盖、维权保护全覆盖,力求实现放心消费全市覆盖的既定目标,率先把合肥建设成全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之一,为新时代现代化合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